經機動勤務表現優良人員將派任現場主管歷練,其任用標準為下: 

一、執勤與代班期間表現優等配合度良好。
二、諳電腦文書處理作業。
三、熟悉大樓行政流程與規範。
四、參與協助大樓召開區分所有權大會暨委員會之經驗。
五、需了解大樓基本機電與消防設備緊急操作及簡易故障排除。
六、與業主互動良好,評價高者。

通過任用標準後,勤務人員將派任為駐點總幹事、執行新點進駐任務或擔任保全駐點主管,擔任主管期間,不得有向廠商收取回扣或應酬、與業主產生糾紛或與私怨等情事,以符合磐石四大堅持及正派經營之理念。

    經現場主管歷練,公司將擇優拔擢為公司主管,其任用標準為:
    一、現場歷練表現良好。
    二、每季考核成績優等。
    三、品德操守良好。
    四、協助大樓之事務處理得宜。
    五、工作積極,處理事務與應對能力良好。
    六、領導能力極佳,人際關係得宜。
    七、接任人選已養成。
    八、獲得業主同意,並願意祝福。

擔任公司主管後為鼓勵內部創業,採取責任中心制,人員立於經營者地位處理事務,且隨時待命,以即時處理案場突發狀況,同時須與客戶積極聯絡、保持良好互動,並切忌不得與客戶、下屬、廠商有應酬、收受餽贈、金錢往來等不正常關係,以避免糾紛。如此用心設計的培訓過程,除培養出具有良好素質的人員,為磐石提昇專業形象,也為客戶提供超值的滿意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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